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
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2015〕7号
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同时开展2013年度立项建设课题鉴定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2015年立项建设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630项。其中,省财政资助的课题450项(重中之重课题15项、重点课题85项、一般课题350项);省教育厅与相关出版社合作并由相应出版社资助课题180项,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的外语教学研究类课题50项(重中之重课题1项、重点课题9项、一般课题40项),人民邮电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35项(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29项),南京大学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应用技术型和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70项(重中之重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60项),科学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20项(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7项),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的大学英语视频微课程群制作类课题5项(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4项)。
二、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三、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各类高校及相关研究会申报限额为:“211”重点建设高校及综合性大学每校8项、其他本科院校每校6项(其中独立学院不少于1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4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每校2项。省高等教育学会、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各4项,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申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合作课题)。符合申报主体的高校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每校限申报1项(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普通高校,人民邮电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高职院校、苏中苏北本科高校,南京大学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科学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独立学院、应用型本科院校〈限经管类、工科类专业方向〉)。各单位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推荐名额的25%。推荐时须排序,请勿超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2-1)一式8份;
2. 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2)一式2份;
4.《申请表》及《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电子文档。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贴上统一标识(见2-3)。
请务必于6月16日至19日将上述材料由单位汇总统一报送省高等教育学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2室,邮编:210024),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俞向东、严燕,联系电话:025-83335155、83302566,电子邮件:jsjgkt2015@163.com。
五、2013年立项课题结题要求
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苏教高〔2013〕9号)要求,今年将组织2013年度立项建设课题的鉴定结题工作(未结题情况见附件3)。重中之重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组织专家鉴定,一般课题由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专家鉴定。请有关高校组织好教改课题成果鉴定验收工作,原则上在2015年底前结束。所有课题的鉴定结题材料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送(寄)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俞向东,电话:025-83335155,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及江苏高等教育网(www.jsgjxh.cn)下载。
附件:1.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相关表格样本(附件2-1、2-2、2-3、2-4、2-5)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未结题情况一览表(分校下达)
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