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工作的通知
通新出发﹝2020﹞17号
南通市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编印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工作,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南通市新闻出版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2021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发对象
经南通市新闻出版局批准登记并领取2020年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的编印单位。
二、报送时间
编印单位报送年度核验材料的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
三、核查重点
1.是否刊载有政治导向错误的内容或其他禁载内容;
2.有无把中小学教科书及教辅材料、画册、文集、学报、年鉴、地方志等应由出版单位公开出版的作品作为编印内容,编印内容是否与本单位业务一致,是否超出“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的编印目的;
3.是否存在“收取费用、刊登广告、开展经营性活动、摊派或变相摊派”等违规行为;
4.是否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发送交流,有无将内部资料发送给服务对象、公开摆放、发行或在互联网传播等违规行为;
5.是否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是否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期号等;
6.是否符合“不得使用‘××报’‘××刊’或‘××杂志’‘记者××’‘期刊社’‘杂志社’‘刊号’等字样、内文中不得以‘本报’‘本刊’自称”的要求;
7.是否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印数、周期印制并按时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送交样本;
8.编校、印刷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9.是否遵守“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等形式进行编印、发送”的规定;
10.委托印刷企业是否为省内具有出版物或内部资料印刷资质的企业。
四、提交材料
1.本年度开展编印活动的工作报告。编印单位对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结合年度核查重点工作,总结编印2020年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工作。针对编印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内容导向、编校审核、编印质量和发送管理等情况,以及对《准印证》规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2.填报《南通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表》(附表1)1份,《南通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检表》(附表2)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3.编印2020年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样本1套(12月份当期未完成编印的,作出情况说明后可暂缓提交)。
4.编印单位2020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原件。
五、核发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延续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有效期申请材料的,不予核发《准印证》;
2.存在上述重点核查内容1—3项中任何一项违规行为的,不予核发《准印证》;
3. 存在上述重点核查内容4—10项中问题较多的、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的,暂缓核发《准印证》。暂缓期限至2021年2月20日,暂缓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核发《准印证》。
4.编印单位在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的,年度核验材料须送所在地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进行审核盖章。
年度核验材料送交南通市委宣传部出版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1421东室,邮编:226018,联系人:宗实,电话:85099557,邮箱:ntxwcb@163.com。
市局将于2021年1月核发2021年度《准印证》。召开全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工作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南通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核表
2.南通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自检表
南通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
南通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核表
编印单位(全称):
准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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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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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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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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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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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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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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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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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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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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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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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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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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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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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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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新闻出版局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新闻出版局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编印单位在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的,年度核验材料要先送所在地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审核。
附件2
南通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自检表
内部资料名称:职教探讨 编印单位(盖章)
序号 |
自 检 项 目 |
是 |
否 |
1 |
是否刊载有政治导向错误的内容或其他禁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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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超出“与本单位业务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的编印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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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存在“收取费用、刊登广告、开展经营性活动、摊派或变相摊派”等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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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发送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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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是否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期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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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使用“××报”“××刊”或“××杂志”“记者××”“期刊社”“杂志社”“刊号”等字样、内文中是否以“本报”“本刊”自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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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印数、周期印制并按规定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送交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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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编校、印刷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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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遵守“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等形式进行编印、发送”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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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委托印刷企业是否为省内具有出版物或者内部资料印刷资质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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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直接在“是”或“否”选项内打“√” |
填表人: 手机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